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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券計劃將資助非牟利幼稚園校長及教師進修,不過有立法會議員擔心,這對私立獨立幼稚園的老師造成不公平。 資料圖片
【本報訊】施政報告宣布今年9月起推行學前教育學券計劃,除直接向家長提供學費資助外,也會津貼全體幼稚園校長及教師提升專業資歷。不過,由於非牟利及私立獨立幼稚園的教師會接受不同資助方式,多名立法會議員都憂慮可能出現不公平情況。
五年後全港幼師可達標
李國章昨日出席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時表示,當局推出學券資助家長的同時,亦透過津貼鼓勵所有校長至2011/12學年或之前取得大學學位,而教師則應獲得幼兒教育證書資格。他介紹指,目前約1萬名幼師中,四分一已取得幼教證書,另有超過25%正報讀有關課程,按課程每年提供約1,000學額計算,當局有信心5年後能達到上述目標。
私園幼師可獲發還學費
他解釋,參加學券計劃的非牟利幼稚園將會從學券中獲發部分款額作教師發展津貼,學校可因應需要資助教師及校長修讀有關認可課程、聘請代課教師及開展校本專業發展計劃。
而於私立獨立幼稚園任教的教師或校長,如報讀認可的幼兒教育證書或學位課程,當局會按學年向成功修畢該年度課程的在學校長或教師發還最多50%的學費,上限為6萬元。
不過,議員張宇人質疑,非牟利和私立獨立幼稚園教師資助方式不同,他們獲資助的款額亦可能不一,擔心存在歧視及不公平的情況。
張超雄亦稱,當局規定只會資助教授3歲以上班級的幼稚園教師,但現時部分幼稚園同時服務2歲的學童,擔心部分教師未能受惠。
李國章回應指,負責教2歲幼童的老師亦須同時教授其他班級,相信不會有老師因此而未能獲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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