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 城市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在5月10日策發會的工作坊,邀請了不少泛民代表發表他們的政見,在會議上討論的議題都是曾經討論過的議題,只是爭論比以往激烈一些。其中一個議題是關於全面進行雙普選需要的配套條件,我和鄭赤琰教授、鄭國漢教授提出了以下的觀點:
若希望一個方案既要以較低的門檻提名,無須任何篩選制度而又能確保中央的權益,香港就必須正視制訂第23條立法、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盡快制訂《政黨法》,令政黨有法可依,規範及鼓勵政黨的發展。李永達議員攻擊我說這是「擦鞋擦得太盡,只會連累政府」的建議。我有必要在此作出回應:首先,在討論政制改革的問題,我們希望政客給了我們言論及思想自由的空間,並且不要斷章取義,然後就用污衊人的語言,企圖禁止別人表達意見;他們這樣做對於有關政改討論並無益處。
我們提到第23條立法是與其他幾個前提一齊提出的,並不是附加條件。我們認為香港若要邁向無門檻,無篩選的普選,便不能逃避一個有建全配套的普選制度。沒有政黨法,容許政黨有機會成為執政黨,香港邁向普選的條件是不成熟的。政府現時因為政治現實,不欲討論制訂政黨法及第23條等,我們是理解的。但我們認為從長遠來考慮,這些議題不能迴避的。要討論全方位沒有門檻的普選,不能「只談果子,不談樹林。」要求普選是希望香港有一個更健康的政制。沒有一套有規範的政黨政治,在「只學頭、不學尾」的斬件式「普選」,香港將會非常容易處於政局不穩的狀態。
政府可以暫時不面對這些問題,但香港要的政制發展必須從長遠考慮。因為現在是決定將來的。我們三人分別為研究政治學、經濟學及法律的學者。我們提出的方案包括(1﹢30)立法會方案及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的普選問題要先有門檻再全面開放行政長官選舉等建議都是最終可以達至全面雙普選的目的。若我們要「擦政府鞋」,現階段我們就不會提出這些討論的方向,正因為我們的宗旨不是為了擦鞋,不是為了嘩眾取寵,我們才有必要在現階段把這些重要問題都擺出來,讓市民了解客觀事實。我們強調的是,若「無法在短時間完成」上述條件的話,則提名委員會無可避免要考慮設置高門檻的方案,我們提的重點是要各方明白,若不要門檻可能牽涉的立法問題更多。
把這些重要議題說清楚,是我們的責任,不能因為政府或政客不想我們討論就完全不提。如果學者連這些討論空間都沒有,香港還搞什麼普選?李永達議員的「擦鞋論」可能更適合他自己,因為他清楚做什麼不會「連累政府」。(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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