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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接獲市民對收費電視服務的投訴有上升趨勢。本報記者 李志樑 攝
【本報訊】收費電視服務商競爭激烈,推銷手法層出不窮,但相應的投訴也急增。消費者委員會今年收到涉及收費電視服務的投訴增加,多達867宗,較去年同期的735宗上升18%,其中有投訴人指合約期間搬遷,而新地址沒有網絡覆蓋,但仍被收費的投訴,從2005年的42宗,增至去年的161宗,今年首3個月有19宗。
用戶搬遷被拖延搬線
本港有4間收費電視台,有線電視、香港寬頻數碼電視服務、now寬頻電視及無線收費電視,消委會接獲的相關投訴由2003年的320多宗,增至去年的2,909宗。今年首3個月的投訴中,19宗涉及用戶搬遷而新居不在服務覆蓋範圍的個案,而前年和去年亦分別接獲42和161宗相關投訴。
消委會曾接獲有用戶馬小姐與某收費電視於2005年簽訂合約,但翌年因搬家而向該公司要求搬線,但多次被拖延指仍未有覆蓋,甚至仍繼續收費。不過,馬小姐在新住所樓下,發現該公司推銷服務,隨即簽約和成功安裝,並要求公司解釋事件。經過消委會調解,小額錢債審裁處裁定該公司須賠償3個月的費用。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消費者如改變合約條款,如更改使用服務地點,應以書面查詢服務是否覆蓋新地址、覆蓋生效日期及安排搬線的日期,並取得詳細的書面答覆,以免日後爭拗。她呼籲消費者應避免透過電話立約或續約,亦呼籲服務供應商提供毋須簽約的每月收費服務,或推出較短期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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