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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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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未來三大工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6]

提高違規罰則

把拖欠強積金供款的刑罰,由現行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加重至與欠薪罰則看齊,即最高罰款35萬及監禁3年。

引入競爭機制

設立網上平台,公開基金經理的費用,方便市民自行比較。其次,僱員可自行選擇強積金信託人,不用跟隨僱主的選擇,僱員有更大自主度。

加強宣傳教育

讓市民加深了解投資各種基金的風險及回報。

  資料來源:積金局主席范鴻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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