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M定是否立法訂立最低工資,這項酌情權完全在政府手中。
它甈F長官可運用酌情權,立法制訂最低工資,但這並非唯一方法。
它p果政府認為用立法以外的方法會更有效,便沒有責任立法。
永瓴硠膆隉A政府採用了其他措施(包括工資保障運動),並無忽視工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