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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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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捕槍傷警長休班警押後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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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槍轟傷警長黃少鵬的休班警被捕。 資料圖片

 【本報訊】休班警員獨自於香港仔行人隧道行走時,發難搶奪同袍佩槍,轟傷一名警長腳部,警員雖大難不死,卻於翌月跑步時心臟病發身亡。涉案休班警昨經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使用火器拒捕罪成,傷人罪則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判刑,以獲取被告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報告。

 被告孫偉良(44歲)於84年加入警隊,其代表律師求情指這是一宗悲劇,被告並非早有預謀,傷人罪不成立更能顯示黃警長的死與被告無關。辯方律師又稱,案發當日被告出院後被家人報稱失蹤,他其後並沒有犯案,故沒有想過會被捕。被槍傷的警長黃少鵬的供詞顯示,他於接報後不久向兩名同僚澄清電台訊息錯誤,被告並非「走犯」。

辯稱乃警員佩槍失火 

 被告自辯時供稱,他於案發前兩天與妻子吵架,當晚他駕車至南朗山道時發生意外,汽車鏟落山坡,他往醫院接受治療。兩天後,他由胞妹接送出院,獨自中途下車,當晚返家時發現沒有鎖匙在身未能入屋,故到妻子經常放狗的香港仔海濱公園找她,當他走到行人隧道時,碰上警長黃少鵬,不小心跘倒時以肩膀撞到吳少忠,吳於是把他按住,並大喊「捉到個犯」,他感到莫名其妙,故作反抗,與吳糾纏間被推在地上,突然聽到槍聲,未幾看見吳拾起其佩槍,故懷疑是佩槍失火轟傷黃的大腿。

 案發時被槍傷大腿的警長黃少鵬,留院八日後出院,於去年10月3日獨自往灣仔運動場練習跑步時突然休克暈倒,被送院急救,延至翌日凌晨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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