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就男女機艙服務員的退休金額再起爭拗,9名年屆退休年齡的空姐,聲稱40歲退休後,雖獲國泰重新聘請,但退休保障金額已大幅減少,令她們各人淨損失91萬至130多萬元,因此早前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院,指如果當初國泰不是有性別歧視,她們就不會有損失,向國泰索償約一千萬元。
原訴人歐群芬、Kayoko Shiba、Esther Mulchand、Pei Jwu Ching、何美蓮、Takato Sakamoto、Juthaorn Senakham、Saras Selvadurai及Mi Yeong Choe(中文姓名為譯音),年齡為54至55歲,任職國泰空姐,已於或將於本年及明年退休,答辯人為國泰航空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根據舊制,男女機艙服務員的退休年齡分別為55歲及40歲,原訴人應在40歲退休,並獲得以退休前月薪計算所得出的「國泰退休金」;40歲後,原訴人獲簽另一份「暫時性合約」,留任5年,至45歲退休。
指性別歧視 重聘受損失
至1999年政府立例劃一兩性的退休年齡為55歲,答辯人再度聘用原訴人,硬性要求她們參加另一份福利較差的退休金保障計劃。原訴人認為,如果當初她們能像男性機艙服務員一樣,工作至55歲退休,便可獲得較豐厚的「國泰退休金」,因為國泰涉嫌性別歧視,令她們兜了一圈,退休金還減少,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指國泰性別歧視及作出約一千萬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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