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五千萬元拆卸及重組皇后碼頭。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被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為一級文物建築的中環皇后碼頭,最終也難逃清拆命運。港府堅決清拆皇后碼頭,計劃斥資5,000萬元拆卸和重組皇后碼頭,並傾向在原址附近重新組裝,預期最快2010年底完成,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強調,中環填海計劃承辦商可因應延誤竣工日期,申索每日數十萬元的賠償。
港府今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提出申請撥款5,000萬元,以便清拆和重組皇后碼頭。房屋規劃及地政局的文件顯示,古物諮詢委員會早前已對皇后碼頭評級,不具法定權力,評級制度只屬內部機制,港府已視乎碼頭的結構狀況、特色及技術,決定保存碼頭的上層結構,建議在原址附近重新組裝。
最快2010年12月完成
當局強調在原址附近重組皇后碼頭是最切實可行的方案,沒有違反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物的地位。當局預期在批准撥款後,便會清拆皇后碼頭,把組件運往臨時地點存放,若選定在陸上重組碼頭,預期可望2009年12月開始重組,2010年12月完成;倘把重組碼頭提供海事運作,將於2010年12月重組,2011年12月完成。
合約規定2月23日移交
若決定原址重置方案,則有待機場鐵路延展隧道的前期工程後,才可重組碼頭,預期會在2011年12月開始重組,2012年完成。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強調,根據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的合約,本應在2月23日移交碼頭予承建商,若因重組碼頭而延遲中環填海計劃的竣工日期,承建商可按合約提出每日數十萬元的賠償。
至於碼頭保留的部分,包括500公噸的大型混凝土上蓋、34條條混凝土柱、兩幅石面受力牆、繫船柱、鐵欄、鐵柱、扶手、「皇后碼頭」中英文牌匾、導航燈、登岸階梯的預製混凝土條、花槽和混凝土長�窗C因混凝土上蓋範圍頗大,當局會把上蓋切割成4至5個部分。重置後的碼頭會加上展示牌,介紹歷史重組裝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