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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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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儉夫婦 提早獲釋惹爭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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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因騙取綜援被判監11個月的退休法官李柏儉夫婦,向高等法院上訴,獲准減刑,即時獲釋。高院法官考慮兩人年老體弱,又有兩名法律界知名人士求情,所以寬大處理。有法律人士認為,李柏儉夫婦因年老體弱提早獲釋的情況較罕見及特殊;有公務員團體指出,此判決對其他因詐騙綜援而要服刑的人士不公平。

 另方面,房屋署發言人表示,今年1月底已向李柏儉夫婦發出遷出通知書,收回他們所住的華富h公屋單位,但李向房委會提出上訴,現時仍排期聆訊,所以未有收回單位,他們仍可繼續使用單位。

鄺志堅:刑期太短

 今次的上訴判決,惹起社會迴響。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法官今次純粹針對李柏儉夫婦的年紀問題、身體欠佳及服刑了一段日子,作為理由而提早釋放二人,他認為以年老的理據較為少見及特殊。他更認為,用兩名英國法官信件作求情不必要。

 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鄺志堅認為減刑過分寬鬆,指李柏儉夫婦在案件審理時健康已經欠佳,原審法官早已把高齡和健康狀況作為減刑因素,而且他們只服刑4個月,還不到原本刑期的一半,故認為刑期太短。

陳振華:影響士氣

 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主席陳振華認為,李柏儉夫婦提早獲釋,對其他因為詐騙綜援及要服刑的人士不公平,亦會影響前線社署員工士氣,「如果他真的詐騙,不應因為他年老、傷殘,在量刑上有寬恕、寬容的對待,如果有其他人詐騙綜援,他又沒有知名人士求情,是否要服更長的刑期?」

 律師黃國桐解釋,李柏檢夫妻已服刑4個月,而且年過80歲,雖然法例規定騙取綜援者必須入獄,但會考慮到定罪者服刑時的健康狀況、年紀、重犯機會、損失等因素作決定,「但不代表(原審的)裁判法院判決錯誤。」

 本身為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表示,並非因為上訴人取得知名人士的求情,就一定可以上訴成功,法官一定會仔細考慮求情信的內容,「如你說這人犯案是和他的性格很不一致,你最少要找一個相識很多年的人才能說清楚;如果你說不是,我找特首,夠江湖地位,但原來特首並不認識你,你的求情內容,就不會得到法庭很大信任。」

 本港目前最老的囚犯是85歲,較李柏檢夫婦更年老。有50多歲離開監獄的釋囚稱,長者坐監會得到職員和囚友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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