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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藝術中心空間展出的裝置藝術。
文:李卓賢
無可否認,在一個甚麼都可以破框和融合的後現代社會,所謂的社區早已支離破碎,被高度管制與疏離化的社會統治扭曲。在一些40、50歲中年人的口中,時刻緬懷昔日鄰里間互動及交流歲月,與那段「舉頭望鄰人,高喊關水喉」而毋須撥電話到管理處的日子。自發習慣與地方產生關係為本,才是社群的本質。
在早前香港藝術發展局舉辦的「藝術走進社區」研討會中,筆者接觸了兩種對社區不同的定義,也認識到公眾藝術近年滲入至社會基層時所面對的處境。
走出大樓 擁抱群眾
如何讓藝術走出香港藝術中心,接近大眾,是香港藝術中心節目總監林淑儀經常面對的問題。最初,香港藝術中心與不同的藝術家合作,利用中心的室內空間和大樓外窗,舉行藝術展覽,如本地藝術家甘志強曾在藝術中心的大堂,裝置一個數十米高,由鳥籠堆疊而成的藝術品,概念更延伸至高山劇場。
後來,中心得到政府批准,在中心外的小公園放置藝術長椅與藝術品。這個走出室內的第一步,使藝術中心與藝術家作更多的嘗試,如把工廠大廈外牆改裝成藝術平台,與灣仔區議局合辦「尋橋」的天橋藝術比賽,與漁農署合作利用濕地公園的泥土與空間讓孩子製作動物。
雖然在公眾地方進行藝術行為,需要考慮更多例如安全問題、環境問題,甚至大眾對藝術的接受程度,可是在林淑儀看來,公共藝術仍可以走進群眾之中,長存於群眾間——提高生活的品質、教化及感染大眾,甚或提供實際用途,不再躲在藝術館的死角。林淑儀口中的社區,是真正能與公眾互動,群眾是可以在當中找到金錢以外的意義。
這是一個從藝術向社區進發的心路過程。反之,現代的社區又如何接納藝術?
上市公司 「管理」藝術
領匯自從接管政府大部分物業的管理工作,與全港四成的人口,變得關係密切。領匯管理有限公司的物業組合管理總監藍列群所談的社區,泛指領匯旗下在香港九龍新界的商場與店舖,與每天在商住用地流動的人。或許,這些「社群」正好代表香港社區發展的主流現象。
在藍列群看來,商場和藝術團體是一個互惠互利的關係——藝術團體利用高人流的場地推廣藝術,商場也靠藝術活動吸引人流消費。不難理解,這種互動關係的大前提,藝術活動必須簡單和大眾化,要針對不同場地的人流結構,去安排藝術表演的場地,互動才可更加活化。「我們雖然接納和邀請藝術團體去商場表演,但需要顧及噪音、規模,觀眾接受程度等問題。」
那是真正的社區,真正的公共空間嗎?
當代哲學大師哈巴馬斯(J. Habermas)曾指出,現代社會的公共空間受到不同氛圍的壓力,漸漸不能維持自由及理性的討論與交流。在筆者看來,如果舊有社區關係也是一種公共空間,香港藝術中心關於推動藝術發展的政策,是為藝術活動發掘一些新的平台,令藝術走出固有的框架。藝術在他們的理念中,就像有生命力的植物,當盆子不適合生長,就會換一個生長地。
可能是在商言商,領匯針對藝術的政策,也要向股東交代。可是更值得筆者關心的是,社區群體與藝術,在這種價值取向下,只不過是增加商戶收入的因素與手段,是真正的交流和互動的機會與空間嗎?社區與藝術一樣,是有機自足的生命,只有自然而然的環境,才不致被異化。可能有人會說,這是現代社會進步的必然因果——社區關係被取而代之,成為一個個大商場,大排檔和魚蛋店,遷入商場舖位,可是藝術作為人類心靈的休憩之所,難道也要扭曲成賺錢與宣傳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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