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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 鄭海龍
按照佛教的說法,八大地獄中,「無間地獄」是最痛苦的一個。反映臥底人員生活的香港電影《無間道》即取名於此。在中國內地,也有相當一批俗稱「線人」的警方臥底人員,與電影中的情節不同,這批「線人」的身份並不是警察,他們既沒有明星般的外表,也沒有電影中的線人那樣風光。這批生活在普通人視野之外、卻日夜處身危險之中的人群,其實也非常值得社會關注。近日,本報記者深入「線人」內部,對其方方面面進行了全景式調查。
一個偶然機會,記者了解到,在深圳大約有2,000名線人在為警方服務,他們的職責是打入黑幫內部,搜集諸如涉槍、販毒以及賣淫等性質惡劣的犯罪情報和證據。這個在普通人眼中非常神秘的特殊群體,其苦與樂也確實與常人大異。
尤其是,在社會的眼裡,他們是不務正業的異類;在黑道內部,他們又時刻面臨慘遭報復甚至滅口的危險。一方面,他們無法享受警察的各種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每天生活在自己編織的謊言之中;另一方面,他們不得不在「黑」與「白」的角色之間輪迴轉換,飽嘗身份與人格分裂的痛苦。
同鄉結黑幫 警察難滲入
「深圳是個移民城市,有數百萬各地來的民眾到此淘金。一些宗族觀念較重的地區,甚至是整個家族或整村人遷移到深圳。經過一定時間的發展,深圳出現了特有的『同鄉村』現象。」一名從事多年公共安全工作的民警對記者說,「一些喜歡不勞而獲的人,紛紛拉攏同鄉成員,形成各自割據、相對穩定的團伙。這些團伙因地域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特點。『東北幫』因為身材魁梧,多從事打架殺人的勾當;『福建幫』與『潮汕幫』,因頭腦靈活且與海外的聯繫比較密切,多從事毒品生意;『湖南幫』多從事販槍和涉黃生意。他們各自有各自的地盤,一般不會涉入別人的盤口。」一名知情人士這樣對記者說。
這位知情人說,「這種以同鄉成員為主的團伙相對封閉,如果想打進一名警察做臥底,成功率幾乎為零。」深圳市某公安分局一名刑警對記者說,「這些人不僅兇殘成性、狡詐多疑,而且因為常與警察打交道,對警察的言行舉止很熟悉,如果用警察做臥底,對方一打眼就知道了。結果,警方雖然懷疑對方在犯罪,卻難以收集證據,這個時候線人的作用就非常重要了。」
線人分兩種 多以「件」計酬
有知情者稱,這些警察眼中的線人,來自社會不同階層。「珠三角地區使用線人的比例,在全國都是最高的。據估計,珠三角至少有5,000人在從事這個工作,其中深圳就達2,000餘人。」一名知情者這樣向記者介紹,「這個數據是怎麼估計出來的呢?一般來說,線人是刑警人數的三倍左右,也就是說,平均每個刑警至少要掌握兩到三個線人,有的更多。」這位知情者透露。
據介紹,線人可以分為兩種:一類是有作案前科的人,被警方抓到後戴罪立功;另一種多是軍人出身,正義感及社會責任感較強。而線人的收入也分兩類:一是每月由公安局發放600元左右的薪水,每年必須協助破獲兩起案件;另一種是無固定薪水,按照參與破獲案件的大小和多少獲得獎金。而後者是現時最為普遍的僱用方式,原因是此前有部分線人領過一年薪水後不辭而別。
「裡外不是人」 線人處境尷尬
採訪中,一名自稱是資深線人的L先生找到了記者,講述了線人的尷尬地位。「我們沒有證件,跟進案件的時候只能要求警方核實我們的身份。但是如果這中間出了問題,我們就沒有任何的撫恤和保障了。」
家人嫌棄當作混混
L先生稱其是四年前成為線人的。四年來,他共協助警方破獲多宗毒品案、一宗販槍案和一宗錢莊案,每個案件收取的獎金為兩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但因獲取情報需要「打點」犯罪集團的馬仔,四年間他共花去八萬元左右,「我把親戚寄放在我這裡的、以及準備結婚用的三萬塊錢也花光了。」L先生無奈地說道。在當線人的四年多時間裡,因為工作關係,L並沒有一個穩定工作。「家人都以為我是個混混,道上的人還說我賣友求榮。兩面不討好啊。」
身份暴露或遭滅口
「我們的身份是保密的,線人這個工作是越做圈子越小,同時被抓進去了,結果只有一個人沒事,一次兩次是幸運,次數多了就會被懷疑,打擊報復是輕的,有的就直接被滅口了。如果我們在暴露後被報復死了,就不算因公殉職。而且我們的公開身份是混混,連親人都嫌棄,到時候連屍體都沒有人領。所以很多線人幹了一兩個案子就遠走他鄉了。」
L說的情況,記者也接觸過。去年,一名蘇姓線人被報復,黑道常年跟蹤他,並用毒針扎他,給其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和傷害。他也曾多次報警,但因無證據而一直無果。最後他因無法忍受這樣的摧殘,回湖北老家躲避。
權益保障有待落實
多名曾經做過線人的人員向記者透露,多數線人在過了幾年提心吊膽的生活後,選擇離開原來生活的地方。有關人員強調,安置好這些有特殊貢獻的人員是執法部門的責任。
記者在採訪時發現,幾乎沒有一個專家或者是相關人員願意在報道中出現其姓名。「這個東西太敏感了。」很多接受採訪的人員都在採訪結束後補上一句。「我們在上刑偵課的時候,法律系的學生都可以去旁聽,但是關於線人的課程是絕對不允許其他學生旁聽的,連筆記的保管都要非常慎重。」一名畢業於某政法大學、從事多年刑偵的幹警這樣對記者說。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刑法學專家這樣對記者說,出現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目前國家沒有相關立法。但這方面的立法難度在於,這項工作若直接訴諸法律法規,會引起犯罪集團的警惕。當然,公安機關也應在內部完善相關規定,以保障這些臥底的安全,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危機四伏 最怕「同室操戈」
「哪裡有重案那裡就有我們。」一位線人在接受採訪的時候這樣說。「毒品、販槍、色情、錢莊案都往往可以發現有我們的人在附近出沒。」據透露,這些線人在日常生活中並不互相來往,辦理案件的時候也多進行單線聯繫。而警方出於安全考慮也為這些人員建立了資料庫,如果線人在警方允許參與的案中被捕獲,享有豁免權。
稍一不慎抓錯好人
「有時候兩個幫派進行交易的時候,我們要分析與我們交易的人到底是不是也是線人,不然後果很難設想。」據有關人員透露,曾經有一次,一個隱蔽在販毒團伙內部的線人受派遣調查一宗販毒案,不想在接觸另一團伙時遭遇到警方安插的另一線人;雙方收網時機已經成熟的時候,各自呼叫增援,以致兩組隸屬不同部門的便衣警員到場抓人時,卻互相認為對方是冒充的,甚至拔槍相向,直到有一組人通過無線電呼叫中心派人增援時,另一組才放下槍與對方溝通,終於避免了不必要的流血衝突。
一名線人稱,在交易過程中,他非常留意對方團伙中有無同行,不然「分分鐘抓錯好人,甚至造成傷亡。」
執行任務單線聯繫
據透露,這些線人在執行任務的時候,一般都只與上線的探長單線聯繫,而一些級別較高、資歷較老的線人,有權直接與所受僱單位的最高領導聯繫。「為了安全,我們一般辦完一個案子就換一個電話,即使這樣,電話也是在用的時候才開機。而與上頭聯繫的時候,我們一般都用街邊的公用電話。」
為了解除線人的顧慮,警方建立了一定保密級別的資料庫,把線人的身份資料、工作業績、正在從事的調查工作等資料一一錄入。由於工作需要,線人涉及的案件或者一般的治安案件有一定的豁免權。
部分線人「假戲真做」
「從事臥底工作的人一般不會超過2年。目前深圳的線人約有2,000人,但這個數據在萎縮,早幾年人更多。」一名知情者介紹說,「很多情況造成線人流失,比如,跟進案件時暴露目標;一些原則性不強的線人經不住金錢以及江湖義氣的誘惑,由警方陣營轉到犯罪陣營,等等。」
與退出江湖的線人相比,有些線人則乾脆走上了犯罪道路。
去年3月30日,原先曾服務於深圳市龍崗公安分局的一名線人,在一次毒品交易中,被警方作為疑犯當場抓獲。他辯稱自己是在配合警方行動,但因警方事先未接到其報告,某區法院一審認定其販毒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此人不服,上訴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更咬定自己是線人,且以往有諸多向警方「報料」的經歷。辦案警察調查證實他所言屬實。但警方對線人的管理非常嚴格,在採取行動前必須報告,行動時更要層層批准、備案。該區的公安分局有關人員為此出庭,否認其參與該宗販毒案時曾受警方臥底指派。結果,深圳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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