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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遲宗平)政制發展問題困擾香港多年,坊間爭拗不休,梁振英指出,香港仍未有一個解決雙普選的良好方案,而所有提出雙普選方案的人士,都必須考慮到並提出建議,如何在行使民主普選特首及中央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這兩種權力之間取得協調,以避免出現嚴重的憲制性衝突。
應避免產生憲制衝突
他又認為,港人不應該盲目追求烏托邦式的政治體制,以致忽略政制以外的社會、經濟問題。
梁振英在訪問中表示,回歸以來,香港享有的是高度自治,而非完全自治,而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不論行政長官由甚麼選舉方式產生,都要經中央任命,這任命不是儀式也非禮節性任命,而是實質的,故討論普選,不止是時間表的問題,而是要確保當選人被中央任命,否則會出現憲制危機。
他解釋說:「香港人有選舉特首的民主權力,中央亦有任命或否定當選人,不任命的權力。如何協調,避免兩種權力同時行使而出現兩者之間的嚴重的憲制衝突,相信是任何討論此問題,每一個拿出方案的人的責任。任何憲制性衝突都是大事,一定要避免。」他續說,即使解決了普選時間表的爭拗,也不代表香港再沒有政治上的爭拗,因產生爭拗的條件是客觀存在的。雖然互信是推動普選早日落實的基礎,但政制不能只講「信」字:「普選的設計要有制度性,才能令雙方經過長時間後,都能和諧地發展。」
梁振英承認,過去香港圍繞政治體制爭拗不絕,但世界上並沒有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制是完美的,沒有一種政治體制既能反映大多數市民意願,又可以制衡行政機關,同時不影響行政機關運作,故需要不斷去檢視政制安排,也不能妄想香港可以找到烏托邦式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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