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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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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三大指控難成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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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員會代表律師認為,涉及李國章及羅范椒芬的三大指控難成立。 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任智鵬、夏志禮

 【本報訊】教院風波獨立調查委員會所有證人已完成作供,各方的代表律師均於日前提交書面結案陳詞。代表委員會的律師團在陳詞中已就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及前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涉及的指控提出初步看法,有關「施壓合併」、「電話炒人」及「You will pay恐嚇」3項指控都難以成立。陳詞亦指,教院校長莫禮時及陸鴻基均未能就有關指控提供足夠可信的證據,二人證供存有不少疑點,對教統局官員就教院的意見及處理手法均過度敏感,對教院校董會主席梁國輝的指控更缺理據。但同時,委員會代表律師亦認為,李國章及羅范椒芬的作供並不令人滿意。

 上述律師意見並不代表委員會的意見,而聆訊將於明日及後日重開,調查委員會將會聆聽各方律師的口頭陳詞後,才作出獨立的調查結論。

借削資迫合併?證據不足

 第一項指控:「04年1月,莫禮時與李國章通電話,後者試圖說服莫禮時主動向中大提出合併。李表示,若莫禮時不這樣做,他會放手讓時任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的羅范椒芬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

 【本報訊】就教院聆訊牽涉的第一項指控,委員會律師團在結案陳詞強調,由於指控相當嚴重,因此需要足夠及有力的證供支持。但現時並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李國章曾干預教院學術自由,亦沒有證據顯示李國章及羅范椒芬希望借削資迫教院進行合併。陳詞又指,莫禮時對教統局及合併顯得相當敏感,稍有相關的消息,他都很自然地視為對教院不利,並把「削學額」與「合併」兩事聯繫起來,將個人的「剪接版本」變成了對李國章的指控。

莫禮時供詞屬「剪接版本」

 莫禮時傾向混淆事件發生的時間及情形,律師團指,他的供詞可能是將不同事件拼湊出來的個人「剪接版本」。譬如莫曾指李於電話中指自己是教院的「唯一朋友」,又說教統局中有反教院聲音,這觀點於其他教院教員如莫雅立、馬妙華等人的證供中卻未見出現,律師團認為是莫將其他場合與該次的電話對話混為一談。於04年3月,李國章就曾在另一通電話上向莫表達過教統局內部有不歡迎教院的說法。

 律師團認為,隨著教統局公布語文基準試成績、教院前校董會主席葉錫安向莫透露李曾說教院遭「蹂躪」等事件的發生,令莫禮時變得愈來愈敏感,並讓他產生教統局對教院「負面、有惡意」的根深柢固想法。因此指控中莫很大機會將李國章所指要削學額理解為陰險的做法,並將李在電話中所說自己是教院的「朋友」誤解為「唯一朋友」,而後者帶有「沒有其他人支援教院」的恐嚇性意思。

其他院校亦須面對削資

 律師陳詞又指,削資乃經濟低迷下不能避免的結果,陸莫兩人多番指控教統局針對教院作出大削資,務求令教院難以生存。但從數字及各方證據上來看,削資問題並非由教院獨力承擔,其他院校亦遭受相似情況,因此難以說成是針對教院。而大部分削學額的決定乃由教資會作決定,並非教統局。律師團認為教資會是教統局「橡皮圖章」一說並不成立。

 另外,委員會律師團亦認為,李國章於02年7月與葉錫安的午餐會上確說過「蹂躪(raped)」一字,而葉的證供令人信服,亦有教院前校董會副主席陳永堅作佐證。他們認為李雖沒有以削資施壓合併,但他作為教統局局長,有關對話顯出其有意影響教院校董會的看法,是對教院院校自主的「不適當干預(improper interference)」。

點名「炒人」?前後矛盾

 第二項指控:「幾年來,每當有教院的同事在本地報章發表文章,批評政府的教育改革或教育政策及施政事宜,隨後即屢有高官(及後證供指明是羅范椒芬)來電,要求莫禮時解僱該等教院同事。」

 【本報訊】聆訊的第二項指控,牽涉羅范椒芬屢次致電莫禮時要求「炒」4名前任及現任教院教員包括黎國燦、鄭燕祥、黃炳文及葉建源。委員會律師團的結案陳詞指,就上述每一教員的「炒人」指控,莫禮時及陸鴻基兩人的證據出現前後矛盾,更時有含糊之處,不足以支持指控成立。陳詞指,兩人明顯地弄錯了部分事件發生的時序及情況,卻仍然堅持羅太打電話要求「炒人」。律師團認為,「炒人」事件可能由莫、羅之間的誤會所引發,事實上羅太確曾數次致電莫,向莫表達教院員工發表批評教改文章的意見,她很可能引用了某些文章作為例子,亦可能曾要求莫為文章及作者「做點事」。但是,由於莫並不清楚記得每次通電時間,相信他很可能「移植」了對話,將某些不同時序的對話內容自行整合。

弄錯時序 可能「移植」對話

 陳詞又指,在多個場合都負責為莫筆錄的前教院職員馬妙華,並沒有就「炒人」指控留下任何筆記,由此可見莫並不重視這些「炒人」電話。

 委員會律師團亦分別就4名學者被建議「炒魷」的可能性提出初步看法。02年10月30日羅被指打電話要求莫「炒」葉建源及黎國燦,陳詞指這是唯一一個可能出現「炒」、「辭退」等字眼的場合,但羅極不可能於電話中要求辭退兩人。莫禮時指兩人由於主辦之前一天(29日)的小班研討會而被點名要「炒」,但事實上黎並無參與研討會,只於30日的另一個記者招待會上擔任主講,會上多次批評教統局。律師團相信,莫極可能再將兩者混為一談。至於葉建源方面,證據顯示葉羅當時關係友好,羅太要「炒」他的機會率太低。

羅太要炒四人可能性低

 至於要求「炒」黃炳文及鄭燕祥的指控證供更是不足。陳詞指莫禮時已承認自己可能誤會羅太問及「黃炳文是誰」的意思,而陸就對事件印象模糊,可見兩人對此一直不在意。而羅要「炒」鄭燕祥更只是莫的「推論」,而非羅親口說要炒人。

 另外,就另一教院學者莫慕貞指04年初收到羅太電話,內容涉及要求「炒葉建源」及「起碼佢無得升」。委員會律師團認為其證供清楚有力;而羅太的回應及反指莫慕貞捏造則顯得可疑。律師團亦指,有關指控表面上與調查委員會的工作不相關,但委員會仍應了解指控是否屬實,如羅曾使用「炒」等字眼,及她是否只為發洩當時的憤怒或沮喪情緒。

「You will pay」?疑點重重

 第三項指控:「04年6月底,李國章就一批超額教師進行的抗議要求陸鴻基發表聲明,譴責有關教師及協助該等教師的教協,理由是有關行動會阻礙教院畢業同學就業。陸拒絕要求後,李說:你唔肯�x嘛?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會記著,慢慢跟你算帳)。」

 【本報訊】聆訊的最後一項指控,直指李國章威嚇教院「算帳論」。委員會律師團於陳詞中指,基本上只得陸鴻基指李國章曾說過「You will pay」言論,而陸聲稱對該段說話感到害怕,卻不在翌日的教院高層會議上提及,其指控存在疑點,難以自圓其說,而陸曾隱瞞與教協的「互不踐踏」協議,亦減低其證供可信性。律師指李國章是一個未能抑制自我情緒的人,相信他當時的語氣確是相當憤怒,但卻難以定論他曾說過「You will pay」言論。

指陸鴻基證供有矛盾

 有關對話出現在04年6月29日,當時陸鴻基為署理校長,他與李國章就內容出現不同版本:陸指李要求教院出聲明,其重點是「譴責超額教師絕食」;李則稱有關聲明只求「支持終止超額教師優先聘用期」。委員會律師指,如果比較陸李二人的版本,陸的版本有更多證據支持,包括當時教協與教統局確處於緊張關係,他們亦不認為陸會自行創作整個對話事件;但律師團亦指,陸的證供本身亦含有不少矛盾的地方,部分更與其他證人的說法有出入,委員會應更深入仔細研究,才作出判決。

 不過,陳詞亦指,雖然李、陸兩人當時就超額教師的討論應該相當具火藥味,但只是陸稱聽到李說「You will pay」言論,並沒其他獨立證據支持,但陸卻難以解釋為何不將有關說話於翌日的高層會議報告,陸曾稱不報告有關言論是「不想令李國章尷尬」,但顯然難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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