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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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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律師團陳詞重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04]

第一項指控:施壓合併

1.無足夠證據顯示李國章干預學術自由,亦沒證據顯示李及羅太透過削資以強迫教院合併

2.莫禮時對教統局、削資及合併相當敏感,自然地將三者混為一談

3.削資並非只針對教院,大部分決定由教資會作出而非教統局

4.不管意義為何,李國章確說過「蹂躪(raped)」,並可能構成對教院的不適當干預

第二項指控:要求「炒人」

1.指控未能成立,莫陸兩人證據不足

2.莫禮時常混淆事件,可能將某些事件自行串連成「事實」

3.羅太與葉建源於02年關係仍良好,故她當年致電莫要求辭退葉的說法難以成立

4.黎國燦無牽涉於02年10月29日的小班研討會上,只是於30日出席另一個記者招待會,莫禮時極可能將兩者混為一談

第三項指控:「You will pay」恐嚇

1.李國章及陸鴻基兩人對話時,李應該相當憤怒,並可能曾說過「算帳論」,但難以定論

2.陸應該無偽造證據,但內容及作供仍有前後矛盾、與其他證人有出入

3.如果陸真的對李的說話感到害怕,為何翌日高層開會時不向其他成員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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