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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藍野酒業有限公司生產廠區外觀。
2003年底 浙江藍野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梁永華註冊了「藍色風暴」商標,並把該商標用於自己生產的啤酒上。
2005年5月 百事可樂開始耗巨資在中國大陸強勢推出同名的「藍色風暴」主題促銷宣傳活動。
2005年11月3日 浙江麗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懷疑藍野酒業有限公司的「藍色風暴」啤酒涉嫌冒用百事可樂標識,查封扣押了該公司的107箱產品。
2005年11月3日 藍野酒業有限公司提供了「藍色風暴」商標註冊證,才獲解封。此時,該公司才意識到自己企業的註冊商標遭遇侵權。
2005年12月12日 藍野酒業有限公司將百事公司旗下的上海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起訴至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稱百事公司推出的「藍色風暴」系列產品侵犯了該公司的商標權,索賠300萬元。
2006年11月 杭州中院一審判決藍野酒業公司敗訴後,藍野酒業公司隨即上訴至浙江省高院。
2007年5月30日 浙江省高院推翻了一審判決,認定上海百事侵權事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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