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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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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萬公屋戶 8月減租11%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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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成員昨在立法會喧嘩,並與保安人員推撞,不滿取消加租「真正」上限。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陳美琪、陳朗昇)公屋居民望穿秋水的減租終於有望!立法會昨日經過7小時激辯後,終以40票贊成、反對及棄權各4票的絕對優勢票數,三讀通過《房屋(修訂)條例》,全港68萬戶公屋居民肯定在今年8月1日減租11.6%,當局估計屆時約9成公屋住戶的月租將少於2,000元,7成月租金更在1,500元以下。房委會亦承諾放寬租金援助計劃申請資格,估計受惠家庭數目增至19萬戶。

 今次修訂草案是針對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第16(1A)條中,列明房委會轄下土地住屋租金數額,「由委員會釐定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可超過10%」。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恢復二讀辯論發言時重申,有關修訂是以立法方式嚴格規範新租金調整機制,為公屋居民提供合理的法律保障。

 不過職工盟李卓人要求保留現時機制中,以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定租,建議得到包括工聯會及反對派議員等支持,不過最終仍以3票之差不獲通過,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可超過10%這個「緊箍咒」終被取消。一直在公眾席旁聽的捍衛基層住屋聯盟約10名成員,得悉政府修訂獲通過後即時站起並高叫口號,又把抗議布幡放落會議廳,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即時中止會議,抗議人士經和保安推撞及驅趕下,才離開會議廳;但直至晚上示威者仍不肯離開立法會大樓,最終共有18名人士被警方帶走。

有團體場內叫囂遭驅趕

 由於政府的修訂獲得通過,街工梁耀忠要求每3年檢討租金1次的修訂無須表決,由民協馮檢基提出,將租金佔住戶入息平均數定在15%之內,未能在功能組別通過遭到否決。根據政府草案,房委會以在新租金調整機制落實時,會按1997年以來收入指數的變動幅度,將現時公屋租金一律調減11.6%。房委會亦同意放寬租金援助計劃的資格準則,只要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或入息水平低於所屬輪候冊入息限額70%的家庭,就可申請租金援助,房委會稍後亦會修訂有關居住期及連續3年接受租援後需搬遷的規定。有見現時可申請租援與實際有申請人數有很大差異,民主黨李永達於會上多次要求房委改善申請程序。

學者:料加租幅度不大

 放寬準則後,租援計劃下合資格家庭數目上升至接近19萬戶。放寬措施會和減租一同在今年8月1日執行,房屋署稍後將會發信通知所有公屋住戶有關新租金安排。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改變租金計算方法,以及加租有上限,房委會日後的加租幅度並不大,預期房委會在公屋租金的補貼情況不會有改善,長遠會有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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