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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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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位數條文」惹火 議員激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4]

 【本報訊】(記者 陳美琪)房屋修訂條例草案終於順利通過,在昨日最後爭議的7小時內氣氛仍然激烈,圍繞是否保留以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定租、租金檢討周期應該設定為兩年還是3年等問題,多名議員繼續堅持己見、針鋒相對。

 職工盟李卓人認為,舊機制以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定租,可用作決定是否加租,而新機制則用以計算調整租金的幅度,兩者並無矛盾,他又指責孫明揚強調要先廢法、後減租,是「玩賴皮」,又指失去「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可超過10%」這個緊箍咒,以後房委將會「自動波」加租。

 民主黨李永達認同李卓人,指房委會現時仍以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作為計算新樓的租金,證明仍有可取之處,又指「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不可超過10%」,與新訂定的「每次加租不可超過租金10%」,可以作為「雙封頂」保障公屋居民。

籲不應忽略納稅人感受

 另一邊廂的自由黨張宇人則堅稱新舊租金機制南轅北轍,決不能並存,又指本港經濟於兩年時間內已可起翻天覆地的改變,若積存3年才檢討租金,會加重居民負擔壓力。他認為,在照顧公屋居民之際,亦不能忽略納稅人的感受。

 另外,自由黨周梁淑怡支持新租金機制,認為可平衡社會利益;工聯會王國興指認同草案是政治妥協,「政府以綑綁式處理減租及刪除封頂的中位數條文,以迫議員作政治決定,因為若不能贊成刪除條文等於令居民未能減租。」

 房規局局長孫明揚則指出:「如果議員透過否決條例草案第3條,保留現行法例中有關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條文,將令新租金調整機制無法落實,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街工梁耀忠對此反應激烈,表示「好難受」,又指若果當局最終因未能取消中位數條文而撤回草案,則是最不負責的表現,與發脾氣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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