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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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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 禁誤導陳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6-19]

 【本報訊】(記者 唐苗苗)今年以來本港發生多宗內地旅客遭零售商店詐騙事件,令「購物天堂」的聲譽蒙污。為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政府提出一系列修改現行保障消費者法例的建議,包括要求零售商展示產品標價重量單位,不能以襾代斤,禁止對商品作不當陳述誤導消費者,並明確商品所含寶石或金屬的純度及類別等。政府計劃今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這些修例建議,希望明年夏季獲通過。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成立的專責小組,包括海關、警方、律政司、消委會、香港旅發局及香港旅遊業議會的代表。小組在參考現時多宗消費投訴後建議,禁止更多產品類別的不當陳述,例如如果零售商沒有在產品明顯處清晰展示標價所指的重量單位,以及展示的標價並未包括產品所有必需配件,執法部門可採取行動。

 零售商亦應在商品說明中列明是否提供保養及售後服務,不能誤導消費者。

 針對有零售商隨意誇口自己的商品含有某些類別的寶石或金屬,或誇大它們的質素,小組就建議一些常涉及投訴的寶石,如「鑽石」、「天然翡翠」等,要訂明使用這些名稱的條件,及須為消費者提供的資料。海關現正就有關分類的技術細節徵詢業內專家的意見。

針對常被投訴範疇

 小組還建議,對於流動電話、數碼攝錄器材及MP4播放器等常涉及投訴的商品,零售商店須在發票中列出有關貨品的主要特點、功能及產地來源方面的信息,以及是否提供保養和售後服務等。

料對商戶影響較小

 政府稱,由於此次修訂主要是針對數個常被投訴的範疇,預期落實這些建議對商戶的影響相對較小,政府會繼續檢討現有法例,全面保障消費者權益。

 檢討法例小組成員之一的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有關建議可減少爭拗。「我們經常面對來港旅客的投訴與店舖各持己見,大家都不能達共識。旅客說買的像素是幾多,但是店員的解釋像素是多少,結果回去時便說像素不夠。避免大家有爭拗及誤會,在單據上寫清楚,肯定買賣雙方都清晰明白貨品的性質。」

 消委會去年接獲2700多宗有關數碼產品的投訴,佔總投訴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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