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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將於下周一開始推行,居於屯門、元朗、北區和離島的求職人士和低收入僱員,可於當日起透過24所指定的非政府機構服務中心,申請求職和跨區交通津貼。
4區試行為期1年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交通費支援計劃辦事處)吳淑芳表示,政府推出該試驗計劃,是希望通過促進就業,幫助有工作能力的人士從受助走向自強。該試驗計劃為期1年,居於該4區的合資格求職人士和低收入僱員可在申請獲批准當日起計1年內,申領求職津貼或跨區交通津貼。
求職津貼的申請人必須正積極尋找工作,他們須聲明有意尋找每月工時不少於72小時的工作,而其個人資產限額則不可超過44,000元。
低收入者亦可申請
吳淑芳說,除失業人士外,每月收入不超過5,600元並希望轉職的人士亦可申請求職津貼,而接受全日制教育或培訓的人士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每名合資格求職人士可獲最多600元的求職津貼,以資助他們支付在區內或跨區求職時所涉及的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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