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76歲老翁少報3個物業單位6年來的租務收入,逃稅44萬,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6項蓄意逃稅罪,法官昨考慮到被告年事已高,並已還款,加上控方檢控有誤,昨輕判被告監禁4個月緩刑兩年,另加相等於雙倍稅的罰款88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區英桃於93至99年度就其名下的葵涌工業大廈單位及土瓜灣及新蒲崗兩地舖,少報逾300萬收入,令稅局少收44萬稅款。稅局於2000年揭發事件,經調查後,今年3月提出起訴。
法官質疑案件拖7年
區早前求情稱,自己7歲來港任運輸工人,與年長兩歲的妻子白手興家養大5子女,晚年只依靠租金及積蓄過活。區昨日被還柙兩周後,在法庭內忍不住吐苦水:「好辛苦呢,呢兩個禮拜。」
早前,法官陳慶偉質疑事件拖延7年,徒添被告心理壓力,調查實在太慢。昨日他以被告年事已高、沒有案底、早已還款、認罪及案件拖延為由作出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