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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曾邀請國家級中醫師來港培育本地中醫師,提升香港中醫水平。
文:保 路
月木 中醫學發展源遠流長,在高度現代化的香港社會下,我們沒有忘記中醫藥的存在。在回歸前夕,大小歌頌祖國文化的活動,如雨後春筍,紛紛慶祝回歸盛事。其中一項,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舉辦的中醫藥節。活動除了中醫藥節啟動典禮暨中醫藥發展論壇外,還有開放義診、中醫養生保健論壇,以及中醫藥展覽,吸引了不少醫師及對中醫有興趣的人到場參觀。
中醫今天在香港有如此成就,實在有賴這20年來各界的努力。在中醫藥發展論壇上,衛生署助理署長(中醫藥)趙佩燕醫生憶述過去20年中醫藥界漸漸受人認同,乃至發展出系統的服務模式的歷程。
回歸前夕 做好準備
「在香港,中醫藥一直被廣泛使用,為保障市民健康貢獻良多。在開埠初期,政府對中醫藥採取不干預政策;直至80年代末,政府才開始研究傳統中醫藥使用及中醫師執業的情況。」
中醫與西醫的文化背景不同,因此在現代法制下,中醫一直沒有嚴格的規管與策劃,為了提高這種傳統醫學的素質,使其踏入世界醫學的門檻,香港政府很早以前,就開展中醫藥的立法工作。
在1989年8月,中醫藥工作小組成立,當中的成員包括著名中醫師、學術界的代表等,負責調查本港中醫藥的使用情況,再向立法會提交報告。1994年,這個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建議成立規管架構,附帶19項建議。
政府在1995年成立了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對如何規管香港中醫藥,向有關當局提供建議並進行調查,分析中醫藥使用和監管情況;就規管和發展中醫藥,向政府提交報告書,訂立發展策略。
立法規管 成就專業
1997年回歸後,中醫藥成為了香港特區政府關注的項目,立法工作加快進行,這10年的發展也是關鍵。在97至98年度的施政報告中,已提及會設立法定架構,評核和監管中醫師的執業水準,並承認中醫師的專業資格,以及規管中藥的使用、製造和銷售。1997年11月,政府推出《中醫中藥發展諮詢文件》,建議了中醫的規管架構與制度,趙佩燕認為,首屆特區政府的承諾,為中醫發展打下強心針。
1999年可說是香港中醫藥發展的里程碑——《中醫藥條例》確立了中醫藥的法定地位。同年9月,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成立。管委會主要是制訂及執行措施,以規管中醫師執業和中藥的製造、銷售及使用。
2000年至2002年,政府主要著眼於《中醫(註冊)規例》、《中醫(紀律)規例》、《中藥規例》、《中藥業監管條例》等法例的立法,而管委會亦公佈了首批2,384名註冊中醫師名單,使中醫首度成為法例承認的職業。
2003年,香港終於舉行了全港首次中醫執業資格試,年尾香港出現首批通過執業資格試的註冊中醫。2006年12月,《僱傭條例》賦予中醫師批發病假的權力,即簽病假紙。
科研實證 現代醫道
在第三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施政班底成立後,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將會歸併於食物及衛生局。將來特區的中醫藥發展,將會循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及科研、公營中醫藥服務及中藥現代化入手。
管理制度方面,當局會嘗試加強現有的標準,把中藥材、中成藥及中藥商加強規管。在教育培訓及科研方面,增加專上學院的中醫藥進修機會,讓市民、中醫師、中醫師、配劑員和其他醫生,有更多增加自身技能的機會。公營中醫藥服務方面,則發展門診及住院服務,配合科學的臨床研究及專業標準,循實證醫學與中西醫結合的路途向前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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