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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殘障男子與年長9歲的女義工譜出「姊弟戀」,但因第三者問題令雙方經常互毆,去年底他更遭女友盛怒下用筷子插傷右眼,女友布笑芳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將愛化為暴力的女被告至今仍全無悔意,不肯認錯,昨被法官判囚半年。
涉感情轇轕 官指難判刑
一直呼冤遭男友誣衊的被告布笑芳早前被裁定一項意圖傷人罪成,聞判時戴上口罩的被告反應冷靜。裁決時曾到庭聽取判決的事主郭偉明昨沒有現身法庭,在電話回覆指刑期雖短,但她已罪有應得,留有案底,而且無論判期多少,對其傷害亦無補於事,自己亦不想再斤斤計較,並會尊重法庭判刑。郭未來會繼續任義工,努力經營有機食物傳銷工作,打算計劃在兩年內脫離綜援網。
暫委法官阮偉明昨日判刑時表示,對於這類涉及感情轇轕的暴力案,法庭判刑倍感困難。他指,無論案中使用暴力者有多麼值得人同情的理由,法庭鑑於要向公眾交代,均不能作出輕判。但另一方面,法庭亦不能抹殺犯罪的一方通常都行為良好,犯案只是一時衝動,而重犯機會亦不大。
阮官續指,本案中被告不良於行,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而心理專家報告顯示被告全無悔意,遂認為必須判以即時監禁。惟考慮到被告一向行為良好,曾做義工,遂判以短刑期,已足以構成一定阻嚇性,亦可向社會傳達正確信息。
案情指,因小兒麻痺症而行動不便、左耳失聰的郭偉明,與被告在93年成為情侶。去年11月16日,兩人在天水圍天慈h寓所晚飯時,因第三者問題起爭執,其間被告用一隻膠筷子插傷郭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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