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5日電: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審結一起特大貪污社保基金案件,被告人靳恩河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寧陽縣支行營業部客戶經理期間,貪污社保基金共計1,160萬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