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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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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查手機電池 4成不合格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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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地手機及手機電池品牌眾多,質量良莠不齊。圖為北京一家手機專賣店顧客盈門。 中新社

 【本報訊】綜合新華社及中新網報道:甘肅一電焊工在作業時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肋骨斷裂並刺破心臟死亡的事件引起各界對手機電池安全隱患的高度關注。昨日,廣東省工商局公布對省內流通領域手機電池的品質抽查結果,合格率僅為60%。其中,標稱商標為摩托羅拉、諾基亞等商標的4批次手機電池在專家試驗時發生爆炸起火。另外標稱其品牌的手機電池充電器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是次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湛江、茂名等5市28家銷售企業銷售的手機用電池40批次,主要針對電池的外觀、放電性能、環境試驗、安全保護性能等項目進行檢驗。合格24批次,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為60%。廣東省工商局消保處負責人表示,合格手機電池在過充電、過放電或外部短路時應有保護功能,不應出現漏液、冒煙、起火、爆炸等現象。但在本次監測中,有6個批次的安全保護性能不合格。其中標稱商標為「摩托羅拉」和「諾基亞」的4批次電池(見表)在進行過充電保護試驗時,樣品發生了爆炸起火。

電池充電器合格率僅20%

 資訊產業部電子第五研究所高級工程師葉耀良稱,按照國家標準,合格的手機電池從設計開始就有安全保障,在低壓、高壓、高溫、高濕、寒冷等方面都有明確要求,而且,安全控制電路、安全裝置無所不包,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爆炸起火。「樣品爆炸起火,這說明它們肯定是不合格的,而且對消費者造成了重大安全隱患。」廣東省消保處負責人表示,這4批次手機電池是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在銷售企業處查獲的,現在還不能確定是否是正品牌的產品。

 另外,抽查發現,手機電池充電器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在有關電性能測試、安全試驗、電磁兼容測試的檢驗中,廣東省工商局共抽查了20批次充電器,合格率僅為20%。其中,8批次商品安全試驗不合格。如標稱索愛牌CST-13型標準充電器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符合標準要求,會導致消費者在使用中存在被電擊的危險。

有關手機電池尚未下架

 在天河城數碼園,幾乎所有的手機經銷商都在銷售手機配件,被曝光的多個品牌的手機電池仍在銷售。記者詢問得知,洋品牌的原裝手機電池和國產電池價格相去甚遠。如某知名品牌手機,其原裝電池至少要138元﹐而國產的只要68元。廣東省工商局表示,將通知相關經銷單位對不合格產品做下架退市處理,消費者可憑小票和發票找經銷商無條件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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