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7月6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雀仔街重開 禁售無衛生證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06]
放大圖片

 ■雀仔街昨日重開,惟商戶的生意大受打擊。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潘頌禧)關閉逾半個月、俗稱「雀仔街」的旺角雀鳥公園昨日重開,由於漁護署實施新規定,雀販出售的雀鳥必須附有入口衛生證明,雀販將無法轉售無證明的雀鳥,估計損失生意1至2成;有只靠轉售雀鳥為生的商戶,因無衛生證明擔心「失飯碗」。

 雀仔街上月驗出一隻轉售的北椋鳥染有禽流感,政府隨即宣布封園,直至昨日重開,同時又實施新措施,要求出售的雀鳥須附有衛生證明及單據,顧客退回雀鳥時亦要出示買賣單據。昨早雀販紛紛返回檔口清潔及餵雀,亦有不少雀友聚集,惟未見有生意交易,漁護署人員則到場清潔及進行簡單記錄。

 雀販何漢祥於雀仔街經營十多年,店內的14隻雀已飼養半年,原本打算養得「肥肥白白」後再售予雀友,每隻價值3000元至1.8萬元不等,惟所有雀鳥均無衛生證明,換言之現時無法轉售。他稱,新措施影響其生計,「沒有證明怎麼賣錢?以前買雀根本不會問人拿衛生證明,惟有暫時不賣。」

雀販斥新措施擾民

 雀販張先生則說,雀仔街商戶經營「雀換雀」生意,佔整體生意的1成,料新規定下雀販將不能再藉此謀生,封園期間更損失近10萬元生意。他又指,以往賣雀不會將衛生證明交予客人,亦不會登記客人資料,認為新措施擾民,「這麼多雀鳥,混入一兩隻無衛生證明的雀,漁護署亦難以知道,措施根本沒用。」

 雀友詹先生表示,以往有與雀販交換雀鳥,平日買雀亦不會要求附加衛生證明,批評當局措施麻煩,「難道買隻雞又要有衛生紙。」他更不排除日後不再養雀。對於有商戶的雀鳥沒有衛生證明,漁護署發言人指法例要求出售雀鳥必須附有衛生證明,署方人員每日會到雀仔街巡視,向雀販講解有關情況。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