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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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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規定要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07]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由股東按內部決策程序定:

 1、國有控股股東轉讓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權的轉移;

 2、總股本不超過10億股的公司,控股股東在三個連續會計年度內淨轉讓股份總額不超過5%;總股本10億股以上的公司,控股股東在三個連續會計年度內淨轉讓股份總額少於5000萬股,或比例少於公司總股本的3%

 ■在交易市場減持的股份:

 1、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淨轉讓股份少於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可自行決定;5%或以上的要報批;

 2、轉讓價不低於股票當天交易的加權平均價

 ■受讓股份後擁有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須為法

人,且要設立3年以上,最近2年連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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