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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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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內褲水供僱主飲 陰毒印傭囚半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10]

 【本報訊】一名年輕印傭,聲稱因難忍僱主責罵她打理家務不善,把清洗自己內衣褲的洗衣水倒進食水容器給僱主飲用,被僱主發現水有怪味後自首。涉案女傭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意圖傷害而使用有害物質罪,裁判官指她存有報復心態,違反僱主對她的信任,判她即時入獄6個月。

一度疑被告落毒

 辯方律師於求情時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名3歲的兒子,她於受僱期間經常遭僱主責罵,工作辛苦而且壓力大,又感到十分委屈,故才會倒半碗洗衣水進食水給僱主一家飲用。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既危險亦不妥當,她在被僱主責罵有權作出投訴,而非以有害物質傷害別人身體,幸好事主一家3口相安無事。裁判官又指被告全出於報復心理,事主聘請傭工原意希望保持家中清潔,現她反而把有害物質給他們飲用,完全違反僱主的信任。

 控方案情指出,印尼籍被告SUEARNI(27歲)於去年4月受僱蔡姓僱主,在青衣翠怡花園工作。

 本年5月23日,當男事主到廚房飲用食水時,發現食水有怪味,於是立即通知妻子,其妻亦表示她在早上飲水時已感食水不妥,懷疑是被告在水中落毒。二人於是質問被告,被告斷言否認。

3口家飲洗衣水腹瀉

 當天晚上,蔡氏夫婦和他們14個月大的女兒均出現腹瀉,男事主於是拿了一小瓶食水到私人實驗室進行化驗。

 被告得悉事主化驗食水一事,便立即辭職,並遷回僱傭公司的辦公室居住。翌日,被告向僱傭公司職員承認把洗衣水加入食水,職員通知事主,事主於是報警。被告於警誡下承認因被女僱主責罵,因而把清洗過內衣褲的洗衣水加入食水給他們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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