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直選議席全面取代功能界別議席:
1.全部由地區直選產生;或
2.一半議席通過分區單議席單票制選出,餘下通過全港一個大選區以比例代表制選出,選民「一人兩票」;或
3.「一人一票」產生全部議席,不同政黨可按得票比例取得相對的議席數目。
改變功能界別議席選舉模式:
1.把現時在功能界別選舉無投票權的選民納入功能界別;或
2.由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全港選民「一人多票」可有多票選功能界別議員。
分階段達至立法會最終普選:
1.擴大功能界別選民基礎;或
2.取消或合併一些現有界別;或
3.部分議席由分區直選產生,部分由功能界別提名,再經市民1人1票選出;或
4.分階段取消功能界別議席;
5.增加地區議席對功能界別的比例,如增加地方直選議席,同時增加區議會議員互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席數目。
路線圖:
1.「先易後難」:先行政長官普選,立法會隨後;
2.一步達至普選,或
3.分階段才進行普選。
時間表:
1.2012年實行普選;
2.2016年起分三屆立法會選舉逐步取消功能界別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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