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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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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重視空氣質素惡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10]

陸恭蕙 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

 不同行業類別在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比例上自1997年起出現了頗明顯的變化,而造成這些變化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減少道路運輸排放量的管制措施、(二)對影響本地污染日益嚴重的海上運輸缺乏管制策略,以及(三)為滿足不斷增加的電力需求而上升的燃煤量。

 路面運輸的粒子排放量方面,從1997年的47%減少至2005年的25%。與此同時,公用發電的排放量則從33%增加至48%。海上源頭的排放量也增加了,從整體的4%增加至7%。路面運輸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方面,從整體的2.62%減少至只佔0.18%。發電作為本地主要二氧化硫排放源頭的比重則日益增加,從1997年的84%增加至2005年的91%。雖然海上源頭排放的二氧化硫總噸數有所增加,但由於發電廠的排放量大幅增加,因此前者的相對比例反而輕微下降,從5.1%減少至4.65%。

 在1987年,政府《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中制訂了針對七種常見空氣污染物的空氣質素指標,作為空氣質素管理的衡量標準。理論上,空氣質素指標代表了在上述政策目標前提下,空氣質素的「可接受」水平。然而,自從香港政府20年前制訂了空氣質素指標後,科學界對有關空氣中污染物濃度對人體健康所帶來的不良影響方面的認知,有了長足的進展。現時的空氣質素指標與空氣質素安全水平之間的關係,已受到本地的公共健康專家質疑。尤其是世界衛生組織在2005年修訂並發表的《空氣質素指引》,較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嚴格得多,本地專家質疑之聲因而更烈。

 不過,香港也有一個重要的成功案例:政府在1990年禁止高硫工業燃料的使用,加上在1995至1997年實施汽車燃料含硫量標準,令二氧化硫排放量因而出現了戲劇性的跌幅,令這種污染物甚少超出空氣質素指標的規定。這真令我們感到安慰!(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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