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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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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經倡全民參與制訂政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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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煥光認為政府的政策制定過程已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公民參與政策,只要去蕪存菁,即可完善公民參與守則。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實習記者 陳天浩)智經研究中心去年5月委託香港大學公民社會與治理研究中心研究香港政府的諮詢委員會制度及公眾諮詢模式,該項目研究的報告昨日發表。報告提出一系列建議(詳見附表),希望政府建立公民參與架構,包括強制推行公民參與政策制定過程,在行政長官辦公室或政務司長辦公室設立秘書處或工作小組,借調公務員參與公民社會團體工作等。智經研究中心公民社會研究小組召集人林煥光表示,報告會即日呈交予政府。

 報告建議政府就政策制定的過程,建立公民參與架構,強制推行公民參與的規定,例如規定向行政會議提交的政策建議必須夾附對公民參與過程及成效的評估;制定一套公民參與守則,列明推行公民參與的標準程序與表現指引,讓參與決策的部門及機構有所依循,例如有關政府部門每年向行政長官、行政會議及立法會提交推行公民參與的表現報告。林煥光指出,一些政府部門已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公民參與政策,只要參考這些現有政策,去蕪存菁,即可訂出完善的公民參與守則。

林煥光:借調公務員不易落實

 報告又建議政府採取措施,為公務員提供公民參與的培訓,借調公務員到公民社會團體工作一段時間,讓政務主任級別官員多吸收地區工作經驗,又可以安排公民社會人士借調至不同諮詢委員會的秘書處工作。對於借調公務員到公民社會團體,林煥光認同這建議,但因為政務主任人手不足,他認為不容易落實。

特首辦或政務司辦設小組監察

 報告還建議政府與公民社會團體訂定協議,列明彼此認同與各自秉持的價值,表明雙方合作關係的指導原則。至於具體協議的落實,報告建議政府在行政長官辦公室或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設立永久秘書處或工作小組、成立由行政長官或政務司司長主持的跨決策局委、以及由政府及公民社會組成圓桌會議,共同監察協議的落實執行,以及公民參與架構的運作。

 林煥光強調,現時香港仍未有成熟的公民參與制度,故研究小組認為政府應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落實報告的建議。他說,顧問提出的是一個方向,不能一步登天;具體上,各政策局可因應自身情況推行公民參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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