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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冬陽
最近有官員因涉嫌去歡場尋歡,被記者廣泛報道,丟了烏紗惹來全城人議論紛紛。
一些知名人士的風月新聞間中出現在大小報章、雜誌,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特別是政府高官,市民對他們有一定的期望。所以用雙倍的道德標準來衡量是對的,在現實生活中,也許遠遠高出這些曝光的案例。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記者採訪其他歌星都可以「碰到」頭條新聞,所以不管是私人會所、私人住宅也好,最後難免被人發現,只不過是被別人報道與否。
有些人貪婪地在外「搞搞震」,但有沒有顧及另一半和孩子的感受?也許兩個人緣份已盡,但孩子是無辜的,他們夾在中間,經外人報道後,怎樣去面對親友、老師和同學呢?
有不少人的配偶和孩子本來都蒙在鼓裡,還以為對方是好丈夫/妻子、好父親/母親,突然之間被全世界知道,他們的心裡難以接受這突如其來的壓力,需要接受心理輔導,這時其他家人的支持和朋友的安慰是何等重要。
但香港人有不同的種類,有些挺身而出,肯聆聽親友的心事、伸出援手,發揮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使不少人從絕望中被拯救出來。
有些人覺得人家的家事不理為佳,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又或者後知後覺,朋友找他傾訴時察覺不到蛛絲馬跡,令到當事人更失落,有滿肚的委屈不知往何處訴,如同一個壓力鍋,壓力在不斷增加,如果有人揭一揭蓋讓它發洩一下起碼有紓緩的作用,否則壓力越來越大遲早爆炸,那些家庭倫理慘劇就是如此發生的。
最差的一種人是落井下石,不但不協助,反而冷言冷語,認為另一半出去滾是伴侶的責任,叫他反省。有些當連續劇般看,本來差不多平息了的風波,又故意挑撥,兩頭講是非,瘡疤越揭越多,最後一發不可收拾。
人的道德,不能像電筒般只照別人不照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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