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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8旬農婦以逆權侵佔方式奪去恆地旗下公司於大埔一幅共12萬平方呎的農地,恆地子公司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農婦霸地所依賴的《時限條例》,昨高院裁定恆地敗訴。
涉案地皮位於大埔公路大埔滘的翡翠花園及疊翠豪庭之間,市值3600萬,85歲的農婦黃壬娣與41歲女兒陳淑賢自1960年代已居於上址,在農地內種有楊桃、香蕉、黃皮及龍眼等,兩人曾表示不欲賣掉地皮。
恆地於93年向農婦發信要求收地,她遂向法庭以管有土地超過《時限條例》要求的12年,與恆地展開13年官司。05年終院確認農婦已成功逆權侵佔土地,恆地仍然不服,透過司法覆核,指《時限條例》第7(2)及17條違反《基本法》第6及105條保障市民財產被剝削後應獲得補償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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