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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紅磡警署一名警員接收一對情侶拾獲的化妝袋後,一時貪念據為己有,豈料該對情侶醒目地回頭查詢,揭發警員獨吞失物,結果在警員家中起回該化妝袋及內裡約值千元財物。該名監守自盜的警員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痛斥被告行徑破壞市民對警隊信任,且變相鼓勵市民拾遺不報,重判其入獄6個月。
官斥動搖市民對警隊信心
被告楊啟光(39歲),案發時駐守紅磡警署,兩周前承認於本年3月2日,在紅磡警署盜竊一個化妝袋,內有一個零錢包,附有30.7元、一張500元水晶店禮券、一個平安符,以及3個分別附有200元的紅色利是封。
其代表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因此案被定罪後,被迫結束19年的警隊生涯,且失去宿舍、長俸及兒女教育津貼等福利;被告亦深感對不起家人及令警隊蒙羞,故希望獲輕判。
裁判官同意被告已付出嚴重代價,但認為被告乃咎由自取,並指警員若對報失財物產生貪念,「不單動搖市民對警隊的信心,更會鼓勵市民拾遺不報」。裁判官謂,必須對被告處以阻嚇性刑罰,遂判其入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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