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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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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3「灰色地帶」 港商或走「偏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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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檯帳實轉的規定存在地區差別,不排除有港商鑽空子節省成本。圖為內地的產業轉移園區。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劉揚、趙鵬飛、唐苗苗、商務精華版記者彭健25日電】在珠三角經營加工貿易的港商和台商指出,最新出台的商務部2007年第44號公告存在三大「灰色地帶」,在未來幾月,業界有可能針對這三大漏洞,以非正常手段謀求短期解決之道。

 業界指出,首先,44號公告規定,新的出口貿易限制類目錄將在8月23日起正式實行。業內人士預期,此前一段時間內,港資企業將瘋狂搶簽合同,以避免交納巨額的保證金。然而,很多出口交易是不可預測的,很多港企或以「虛假合同」魚目混珠。

江西註冊河源生產 成本慳9成半

 其次,據此次規定,加工貿易A、B類企業在中西部地區仍允許「檯帳空轉」,不排除在廣東的企業在臨近中西省份註冊新廠,但業務依舊在廣東運作。如廣東省的河源與江西是臨近省份,如河源港企產品列入限制類目錄,很有可能在江西註冊一個加工貿易工廠,在河源工廠繼續生產。據估計,如用這個辦法運作,物流成本的增加量可能不及保證金的1/20(即慳9成半)。

 再次,按照44號公告,東莞市外經貿局鼓勵加工貿易類企業出口轉內銷,且審批權在東莞市外貿局。從事加工貿易類港企很有可能出現一部分產品允許內銷、一部分產品則仍是海關監管的出口產品之現象。部分港企或將原本報出口的產品轉內銷,從而面臨稅制上的巨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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