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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1日在美國商務考察的中國天津女子趙燕在旅遊點觀光時遭美國移民局警員無端毆打,面部多處受傷。圖為律師斯坦利.里根(左)在紐約的辦公室查看其傷勢。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新網27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3年前中國遊客趙燕指控在美加邊境遭美國邊防執法官員毆打一案,25日衍生出新枝節。原案被告──海關與邊界保護局(CBP)執法人員洛德斯(Robert Rhodes)向紐約州水牛城的紐約北區聯邦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狀告美國國內安全部「在中國政府的壓力下」,使他成為刑事指控的「錯誤對象」,不但被開除,還失掉所有福利。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發言人25日指出,指控中國政府對美國施加壓力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據報道,洛德斯將他的前僱主美國國內安全部以及解僱他的3名CBP長官列為被告,聲稱他失去年薪7萬美元的工作後,無法找到新工作,求償2,500萬美元(按,約2億港元)。
報道稱,此案特別提及中國政府施壓,使美國司法部門、國內安全部及下屬的CBP對洛德斯採取不公平的措施,對他進行刑事起訴;2005年被判無罪後卻遭解僱。支持洛德斯的「邊防執法員之友」(Friends of Border Patrol)也正在炒作這一議題。
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一直密切關注趙燕案。領事館發言人高文棋25日表示,中國公民在美遭不公正待遇,領事館有責任確保中國公民在美應有的權益,關注此案是理所當然的。不過,指控中國政府對美國施加壓力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檢察官:中國官方未介入
洛德斯稱全案只有他被開除,這是因為中國政府當時向美方表達強烈不滿,美國在中方壓力下,對他提出刑事控訴,案件結束後又使他失去工作。法庭文件指出:「CBP的3名官員因應當時對洛德斯極有偏見的刑事調查,他們為那些希望取悅中國政府的政客服務,因而犧牲洛德斯。」
趙燕案檢察官否認洛德斯的指控,聲稱案發不久就對洛德斯進行刑事調查,當時趙燕被毆重傷的照片都還未外流,中國官方尚未介入。美國政府需在30天內對洛德斯的民事訴訟進行響應。CBP對此案未作評論。
同時,趙燕要求1,000萬賠償金的民事案也在同一法庭待決。據了解案情的人透露,趙燕目前在美國協助律師取證。
天津人趙燕於2004年7月在美加邊境彩虹橋頭與洛德斯等發生糾紛,趙燕在被拘捕衝突中身體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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