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支援有學習障礙的考生應付公開試,考評局過去3年共為87名會考及高考學障考生提供應考的特別安排,包括延長作答時間、應試時可作短暫休息,以及座位、試卷、答題簿等特別安排,有關安排並不會標示在成績通知書及證書上。
過去3年 87申請獲接納
就有學障考生誤會考評局會將申請上述特別安排的考生成績單作出特別標示,考評局回應指,學障考生可向局方申請特殊考試安排,有需要的考生可於參與公開考試前一至兩個學年遞交申請,而有關安排並不會標示在考試成績通知書及證書上。在過去3年的高考及會考,考評局共收到95個特別考試安排的申請,當中87個被接納。
有關申請均由考評局特殊需要考生事務專責小組處理,小組成員來自教育局、衛生署、學校、專上院校及考評局秘書處,而在06年起,考評局亦委任家長代表加入特殊需要考生的上訴委員會,以反映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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