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8月7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滬53億「地下錢莊」案宣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07]

 另據新華社報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6日對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地下錢莊」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羅懷韜等4名新加坡歡裕公司的職員通過中國境內數家銀行的23個私人儲蓄賬戶,跨國非法買賣外匯,金額高達53億餘元人民幣。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羅懷韜、莫國基、李啟榮和陳培祥4人有期徒刑14年至8年不等,其中新加坡籍被告人羅懷韜、莫國基、李啟榮被並處驅逐出境。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間,羅懷韜等4人共同利用在工行、農行等11家商業銀行開設的多個私人儲蓄賬戶從事跨國非法買賣外匯業務,金額達53億餘元。至本案案發,公安機關凍結了戶名為羅懷韜等23個私人儲蓄賬戶內用於跨國非法買賣外匯的所有資金。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