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7年8月9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采風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翠袖乾坤:雞蛋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09]

翁靜晶

 雞蛋人(Humpty Dumpty)不僅是童謠中的人物,法律裡頭,亦有如此脆弱之人。飛花摘葉可傷人,雖是小說題材,但現實中,「無情力」能製造殺傷甚至死亡的事例,亦時有所聞!

 不久前,新加坡有十多位電影演員,為宣傳新片而乘坐開篷車巡遊。途中,突然殺出一輛電單車,兩個鐵騎士,竟向演員投擲雞蛋!用作「兇器」的雞蛋,全是腐壞發臭之物,可見對方早有預謀,要將演員當眾羞辱,令之無地自容。雞蛋,乃是刁民慣常用以整治政客的「武器」,在一般情況下,旨在「傷心」多過傷人。然而,開篷車上,名叫王欣的女主角,左眼被臭蛋擊中,爆裂的蛋殼,恰巧割破了眼角膜,含菌的臭蛋汁,更從傷口流入。王欣急救了三小時,不致成為瞎子,卻得要長時間休養!

 蛋殼傷人,與普通法中的「蛋殼腦袋理論」(eggshell skull rule),不謀而合。抱著「這種力度不會傷人」的想法,不論是惡作劇或故意動粗,如事後發覺對方的傷勢遠遠超乎意料,亦不能辯稱「無意造成巨大傷害」,以推卸罪責。「蛋殼腦袋理論」就是假設人類的頭蓋,正如蛋殼一般脆弱。任何人,均不能將受害者評估為銅皮鐵骨,而必須作最壞的打算,相信對方的體質,是不堪一擊的「豆腐」、「雞蛋」。傷人者,必須對結果(包括不在預計之內的後果)負上全責。

 此理論來自美國一八九一年的案例Vosburg v.Putney,案中十一歲的頑童,猛踢了一名十四歲同學的脛骨。以小欺大,卻殊不知那大孩子的脛骨正好有舊患,結果在重複傷害下,受害人就此變成瘸子!小孩子辯說沒有傷害大孩子的意圖,但法官認為,「傷害超出預計」並不是減低罪行的理由,在多次上訴之後,小孩仍被判要向對方賠償二千五百美元。

 人的生命,既是堅強亦是脆弱,正如一顆未曾孵化的蛋……「蛋殼腦袋理論」,有其值得細味之處。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采風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