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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行動」司法覆核敗訴,皇后碼頭遷拆工程可望展開。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中環皇后碼頭遷拆工程可望展開。高院昨日裁定,本土行動成員尋求推翻特區政府遷拆皇后碼頭的司法覆核敗訴。高院法官林文翰在判詞中指出,當時的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以古物事務監督身份,決定不將碼頭列為法定古蹟,是考慮過碼頭的歷史價值,亦已行使酌情權,並無違法。林文翰亦不認為政府將法定古蹟的門檻定得太高,且指司法覆核不是討論歷史價值的平台,只要政府的決定合法,法庭就無權作出干預。
發展局發言人歡迎法庭的裁決,指可令保存皇后碼頭的工作按計劃進行。同時,當局今年底會就重組碼頭地點諮詢公眾,並不排除在原址重組。本土行動對裁決結果及法官完全推翻他們的論點表示失望,不排除會提出上訴。
指司法覆核非討論歷史平台
法官林文翰在判詞中指出,為碼頭評級及撰寫報告的古物諮詢委員會,只是為古蹟辦及古物事務監督提供意見,並無法定權力,即使古物諮詢委員會將碼頭列為一級歷史建築,但法例並無規定要因此而列為法定古蹟,最終決定權仍在古物事務監督,即當時的何志平身上。
他又指出,古物諮詢委員會的25人小組意見亦非一致,當中只有12人將碼頭評為一級,另有10人評為二級及3人評為三級,因此古蹟辦向何志平建議不將碼頭列為古蹟亦不算與古物諮詢委員會背道而馳,且何志平當時已考慮過古物諮詢委員會及專家意見去評定碼頭的歷史價值,做法依足法定程序,故不認同申請人指當局沒有考慮古物諮詢委員會意見的論點。
判詞指古諮會對評級意見分歧
申請人另一論點是指何志平以「戰前建成」作為列入古蹟的要求,是把門檻定得太高;但林文翰則指,何志平雖然向公眾指,現存古蹟均為戰前落成,卻並不代表何將此訂為古蹟的基本要求,因為局長當時已考慮了古蹟辦向他作出、包括碼頭各項評分的完整報告,而非單單考慮落成日期而已,因此局長未算將標準訂得過高。法官又指,司法覆核並非討論文物歷史的平台,法院亦不應干預行政機關所作的決定,故不會考慮皇后碼頭是否應被評為法定古蹟,只會研究當局是否合法。
一班本土行動成員早前不滿當局決定遷拆皇后碼頭,一度在碼頭築成人鏈,阻止工程,後更入稟高院為遷拆行動申請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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