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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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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牟利2億多 台醫求刑30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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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明哲涉詐領健保及收取藥商回扣,被求刑30年。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通社10日電:台灣衛生署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明哲,涉嫌亂開精神科用藥,將正常人當做精神病患治療,9日遭台東地檢署以收受藥商回扣、詐領健保費、販賣四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四項罪名起訴,具體求刑30年。

 台東檢方3年前接獲檢舉,指陳明哲詐領健保及收取藥商回扣,除偽造病歷外,甚至將縣府收容的遊民診斷為精神病患,讓這些人服用高單價抗憂鬱藥,再從中向藥商收取鉅額回扣。

創健保貪污新紀錄

 台東地檢署估計陳明哲非法獲利2億多元(台幣,下同),以陳明哲平均月薪約20萬元計算,貪污金額將近他工作90年所得總和,創健康保險開辦以來,個人利用健保貪污的最高紀錄,惡性重大。陳明哲為漂白貪來的黑錢,還要父母、妻子、兄長提供帳戶協助洗錢,幾乎是家族犯案。

 檢方調查,在收取回扣部分,陳明哲以台東醫院精神科醫師兼主任之職,並長期擔任院內藥事委員會委員,夥同父親陳清雄、母親陳美代、在警界服務的哥哥陳明志等人,在台東廣開藥單,台北、嘉義等地收回扣洗錢。

繳獲6250萬元贓款

 自1998年6月至2007年3月止,陳明哲收受藥商的藥品單價20%至71.2%不等的回扣,經清算回扣總額達1億1,700萬餘元。

 檢方對陳明哲多項罪嫌共求刑30年,同時追繳不法所得。檢方表示,目前已從陳明哲及其涉案相關親友的帳戶,查扣包括27公斤金條在內的6,250萬元贓款。另外,以陳明哲等相關人名義置產的12棟不動產,也在追繳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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