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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九龍一所中學教授普通話的中學男教師,聲稱戀上校內一名14歲中二男生,在學校發生越軌行為,更藉詞為感謝男生協助搬儀器,在情人節前夕輕吻男生的嘴唇,1個月後又於男職員廁格內性侵犯男生下體;涉案教師昨在區院承認兩項非禮罪名,還柙至本月27日判刑。
辯稱無孌童傾向
辯方律師昨代求情時指,37歲姓朱被告的初步心理報告顯示他無孌童傾向,當日是在男童同意下才發生非禮事件,並呈上其前同事及社工的求情信。法官決定先取受害男童影響報告,被告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才作判刑。
案情指出,事發前被告已和14歲男生「X」透過MSN及電話聯絡談及家事、男朋友,被告知「X」為同性戀者。本年2月13日,被告感謝「X」協助搬儀器,在校內8樓吻了「X」嘴唇一下,翌日再透過MSN向男童示愛,要求與「X」發生性行為,但遭拒。
3月20日上午7時,兩人在校內操場相遇,被告追問「X」為何不覆電話,更表示他有病,將頭放在「X」的肩上,趁機偷吻「X」,並帶「X」到男職員廁格內撫弄「X」的下體、口交,更要「X」捉�顙鉹U體至射精。「X」同日告知同學揭發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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