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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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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塌橋責任 加強安全監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15]

 位於湖南省鳳凰縣已經施工完畢、正在拆除施工腳手架的堤溪沱江大橋,前天突然倒塌,目前已知死亡人數達29人,48人失蹤,22人受傷,傷亡之重,震驚全國。雖然事故的確實成因還有待調查,但從橋樑競賽趕工的施工過程及橋樑突然全部倒塌的後果來看,不能排除與工程的安全質量和施工管理粗疏有關。當局應盡快查明原因,在嚴肅懲處直接責任者,以產生阻嚇作用;同時,應吸取「血的教訓」,參照國際上通行的規範,嚴格監察和管理大型工程的安全質量,確保人民的生命安全。

 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建造過程缺乏必要的安全質量監管,是顯而易見的。據報道,承建商為了趕及在8月底舉行竣工通車典禮,以各種手段如舉辦勞動競技比賽等,催迫工人加快進度。當有工人指出水泥未乾,不宜繼續施工時,承建商依然置若罔聞。同時,肇事石拱橋純以石頭構成,中間並沒有加上任何鋼筋等物料來支撐橋身。當其中的一塊石頭鬆脫,整座橋都因受力不均而產生骨牌效應坍塌。

 應該看到,這次沱江大橋坍塌事故並非個別事件。然而,社會過往對大型基建工程的關注點,主要是工程有沒有偷工減料、有否涉及貪污腐敗等問題,對於承建商在施工中缺乏必要的安全監管和嚴格的科學規範,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這也是大型工程意外不斷發生的重要原因。事實上,興建大型橋樑作為一個龐大而複雜的工程項目,無論在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和監管上,都要做到環環相扣,只要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把關不嚴或者敷衍了事,整個建築的質量就難以保證。因此,有關方面應該加強對大型基建工程的安全監管,一方面,要求承建商須聘用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士負責工程技術安全;另一方面,通過嚴格的施工設計審查、工程監管、質量檢測等科學管理,確保工程符合安全標準。(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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