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由建設部、商務部等6部委共同簽發了《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意見》(即171號文件),對境外企業持有房地產的方式及外商投資房地產作了嚴格的規定。今年3月,商務部出台的25號文件隨之出台,更是重新表明了嚴格限制外資投資房地產的態度。
■近期國家外管局下發「130號文件」,對外資投資國內房地產的企業將一律不予辦理外債登記和外債結匯批准手續。過去外資將一部分資金用作資本金,另一部分作為股東借款,每年用於給投資人提供分紅收益的做法被徹底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