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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新華網河南19日電:河南經營者違反價格規定,不但要沒收違法所得,最高還將給予30萬元的罰款。為防止糧、油、肉、蛋等主、副食品生產經營者哄抬物價,省發改委物價檢查所攜帶2萬份「主副食品價格政策提醒函」走上鄭州街頭,向航海集貿市場、花園超市等數百位經營者、市民發放提醒函。
提醒函上說明,各糧油、豬肉等主副食品生產、銷售單位不得蓄意串通,聯合提價;不得捏造、散佈漲價資訊,誘騙對方交易;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和缺斤短襾,變相提價。
經營者若從事哄抬價格等不正當價格活動,經物價部門查實後,不但會沒收其違法所得,還將罰款30萬元;責令停業整頓;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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