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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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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企碰壁潛規則 強龍難鬥地頭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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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會計師北上推廣業務。

■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羅愛文、劉揚

 尤先生在某企業協會工作,與珠三角民營企業關係密切,經常有企業委託他尋找律師事務所打官司。之前,尤先生都是將業務介紹給一家深圳律師事務所。今年,尤先生新認識一位香港律師,並成功將一宗業務交給他。

 然而,自此之後,尤先生再不搭理這位「不懂行情」的香港朋友,原因是他「太小氣」。

 一位深圳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內地不管是會計還是律師,都有自己的「潛規則」。一般來說,別人介紹的業務,要給20%到30%提成。如果業務量大,最高可以提成50%,內地人稱之為「茶水費」。該業內人士說:「這在香港絕對不允許。」

  「茶水費」,只是內地服務業「潛規則」的冰山一角。

 廣東「醒林法律諮詢公司」董事長盧醒林接受記者採訪時說:「CEPA雖說為香港律師開拓內地發展空間,但香港法律服務市場非常規範,在其中浸淫出來的香港律師,面對內地法律服務市場的無序競爭,明顯處於劣勢,很難立足和生存。」

「守法」鬥「犯規」 處處吃大虧

 不顧專業精神、不擇手段爭生意,甚至通過行政當局干預,都是內地商家心知肚明的「潛規則」,卻使來自香港恪遵專業守則的服務商,無法與內地同行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公平競爭。

 本港貿發局去年對服務業北上調研的結論是:由於香港和內地在市場經濟的發育程度上存在差距,兩地的服務業在政府監管、行業分工和具體運作等方面都存在不少差異,對香港企業在內地的運營,構成不少障礙。

 啟仁律師事務所主任譚澤先,早在2000年就與香港律師打交道,他說:香港服務業走進內地,最大的難點恐怕是在業務拓展上,因為他們不懂內地「文化」。

 到底什麼樣的文化,令在國際上左右逢源的香港服務業要在內地處處碰壁?本報記者採訪眾多業內人士,終於見其端倪。

不識「內地文化」 業務舉步維艱

 在香港,律師事務所在提供專業服務時十分謹慎,一般不會承接非專長領域的業務。跟香港律師不同,不管涉及哪個領域,不管自己是否擅長,只要能夠收錢,內地律師什麼樣的案子都會接。這是「內地文化」。

 面對同一客戶,香港律師或者會計師,肯定竭盡全力介紹自己的專業和成功案例。但內地律師或者會計師,則對此輕描淡寫,並不在意。最關鍵的,是要與客戶拉上關係,如是同鄉,是某某人共同的朋友,著重「透露」自己在官場如何「神通廣大」等等。當然,這宗生意最終也非內地律師或者會計師莫屬。這也是「內地文化」。

 香港人與內地人在同一地點開歌舞廳,如果不精明,不久就會發現,別人平安無事,自己的歌舞廳門前總有交警查車,看司機是否喝酒,久而久之,客人越來越少。原來是香港人沒有與交警「搞好關係」。這還是「內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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