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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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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城大生內地法院實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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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瑤(左)及吳恩傑於暑假期間到北京進行為期6星期的實習,了解當地司法情況。本報記者李浩彰 攝

 【本報訊】(記者 李浩彰)近年本港大學生愈來愈多機會到內地實習,認識也漸加深,不過兩地社會制度的差異,仍不時令港生眼界大開。19名城市大學法律系學生,在剛過去的暑假往內地法律機構實習六星期,又得到進入法院旁聽的機會,令一直只認識香港法律體制的他們感到「難以置信」。例如他們多次在法院旁聽聆訊,卻從未見到證人現身,與香港常見律師在庭上言詞尖銳地盤問證人的情況大異其趣。

旁聽聆訊 證人從未現身

 城大法律系三年生姚瑤及吳恩傑均於暑假在內地實習。姚瑤表示,他們旁聽的聆訊中只見到被告人,從未有見到其他證人現身法院,有關供詞均是事前書面寫下並在庭上由專人朗讀出來,而代表律師亦不會就有關論點提質疑,故案件的審理可說是法官主導,情況與香港差異極大。

 她表示,內地律師篩選嚴格,每年通過司法考試者只佔總應考者的4%。而旁聽時她也會嘗試代入代表律師的角色,「有時我覺得律師明明問到了重點,卻不深入追問而轉問其他問題,令我們旁聽的都很緊張。」她更引述當時導師表示,不少案件中的當事人皆選擇不聘用律師而親自作辯,故內地的法官人數據聞比律師更多,這對他們來說都是聞所未聞。

內地法律程序有條不紊

 吳恩傑則指,香港與內地在法律及程序上可能有所不同,不過兩者均是希望達到公平、公正的目標,更大讚內地的法律程序有條不紊,值得香港效法。

 城大法律學院上學年首次實施3個學分制的實習單元,在剛過去的暑假進行第一次的實習,其中19名報讀此單元的同學在城大法律學院和國家教育部的安排下,前往北京進行為期六星期的實習,包括到中國人民大學修讀中國法制課程、到宣武區和海淀區人民法院實習並旁聽聆訊等。而其餘學生則在本地法律機構實習。

 負責規劃內地實習計劃的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林峰表示,本港大學現時每年出產近500名律師,有供過於求的情況,鑑於兩地交流日繁,不少律師事務均涉及內地法律,故提供內地實習加強學生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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