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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皇后碼頭申請司法覆核敗訴的本土行動成員何來(右)及朱凱迪(左)面臨被追討約百萬元堂費。資料相片
【本報訊】皇后碼頭司法覆核案,勝訴的政府要本土行動成員何來及朱凱迪向他們付堂費,最後獲法官接納。不過,由於朱、何二人得到法律援助,故上百萬的訟費可能最終仍是「羊毛出自羊身上」,由公帑找數。
法援署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表示法援申請人須按其財政狀況被定下一個「應付分擔費」,假如審後被判須支付對方堂費,而堂費又高於「應付分擔費」,則法援申請人只須付「應付分擔費」而餘費會由法援支付。
朱凱迪表示,須考慮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法官的訟費決定。
他表示雖然申請法援,訟費相信由法援署負起,但他表示不希望今次判詞成為案例,對日後欲申請司法覆核的小市民造成阻力。
法官林文翰於判詞中指,訟費是敗者付堂費,但在例外情況下,法官可以運用酌情權免卻敗方向勝方付訟費,不過,他認為本案未能符合例外資格,因此即使不提申請人在最後一刻才展開官司的態度,仍須依慣例判本土行動成員付政府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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