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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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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女1塊麵包捱3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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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母親徐嘉慧承認虐兒,判接受24個月感化。

 【本報訊】一名26歲任職酒吧侍應的單親母親,生活「晝伏夜出」,8歲女兒3日只以一塊麵包充飢,該名母親承認一項虐兒罪。法官判刑時表示,26歲被告將女兒獨留家中,沒有提供食物,是不能接受的行為,並指責被告除令女兒肉體及精神受傷,亦使女童有被遺棄的感覺,但對被告與女兒重建關係持樂觀態度,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她感化兩年。而女童則交由寄養機構「兒童之家」照顧。

 裁判官續指,被告徐嘉慧因伴侶、工作的轉變而影響女兒,為了賺錢而減少母女相處時間,甚至連女兒考試、無食物都全不知情,慨嘆香港在今時今日竟有小孩3日只能食一塊麵包,直指是被告一手造成,提醒她要反思女兒對她的重要性,重建2人關係,更警告她再令小孩痛苦,就要獨力承擔責任。

女童暫住「兒童之家」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經歷過兩段不如意的婚姻,因經濟問題才重投社會工作,案發時誤會同住的男友母親會照顧女兒,以及不知道女兒考試期間會提早下課,但明白要為事件負上責任。

 被告自小得不到父母照顧,性格反叛,對未盡母親責任及短時間不能再見女兒,她感到非常後悔及不快,希望盡快可與女團聚,另她與男朋友現搬往長沙灣,並計劃再搬,方便於九龍灣上學的女兒。

 據控方透露,事發後社署已申請保護令,安排女童入住「兒童之家」照顧,稍後安排到寄養家庭。現時其身體狀況良好。

 案情透露,今年2月開始,被告甚至讓女兒獨個兒由屯門前往九龍灣上學,每星期給她50元為八達通增值,作交通費之用,被告亦會把食糧留在家中,讓女兒自行吃早餐和晚餐。

女童餓壞揭發人間慘事

 事發於今年6月25至27日,女童於25日發現母親沒有留下早餐,剛巧學校考試,沒有提供午餐,女童整天沒飯吃,因十分飢餓而向同學討了一些零食。惟黃昏她補習後回家,發現家中仍然空無一人。此後兩天,女童繼續「挨肚餓」,其間只吃了一塊麵包。直至第3天,她因為完全沒有進食而感到不適,在學校告訴老師後,即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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