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羊璧
我不贊成把共產主義社會叫做「按需分配」的社會,因為這個說法,好像主要是有一個分配者在那裡分配。
到了社會生產力非常發達,甚麼都不虞匱乏的時候,人們能夠各得所需,各得所需也是一種分配方式,所以「按需分配」的說法也不是不對。但是我相信,那時的分配方式,是社會上的共識,自然地形成,而不是由某一些人掌握權力來作分配。
封建社會是封建主掌權,他們的共識是按權分配,皇帝、王侯按權掌握大片土地,大臣按權享受一千石二千石的俸祿;資本主義是資本主掌握經濟命脈,大致以購買勞動力的方式付給工資,即使有不公平的地方,也還是形成社會共識。至於資本主,他或靠壓低成本,或克服風險,可以發財,可以破產。再進一步,是在走向社會主義吧,這時大致是按勞分配,你能從事甚麼樣的勞動,得到相應的報酬,這大致也形成社會共識。
社會共識是無形之手,共識在不斷調整。這調整的主動力,還是生產力。
在封建社會時期,也注意到要防止貧富極度不均,但那時主要的方式還只是一些個別措施,賑災、救災,個人的樂善好施。還沒有想到可以由社會(政府)包起人們的生活。只有生產力發達到了某一地步,社會真的足夠富裕了,才能夠產生這樣的想法:人生下來,就有這個那個權利,社會應該給予保障。
最近讀了一篇北歐四國的考察文章。北歐幾個國家的社會福利就到了這樣的高度,可以形容為「從搖籃到墳墓」都受到福利保障,而且可以行得通,成為社會共識。
也許我們的第一個反應是:這麼好的福利,誰不會接受!但這是一個完整的制度,你有權利也有義務,不要只想到「取」的一面,還得想到「付」的一面。你接受權利也得接受義務,對社會的責任。
北歐這幾個國家的個人所得稅,稅率非常高,一般達到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甚至達到百分之七十到八十。遺產稅更高,瑞典達到百分之九十八,遺產幾乎都交到政府那裡去。
不過,納了高稅(這是「各盡所能」的那一面吧),卻可以享受高福利。這幾個北歐國家,從小學到大學,都是免費教育(私立的除外)。生活上,有兒童津貼、病假補助、醫療保障、住房補貼、失業救濟、養老保險。孕婦住院分娩,有補助;小孩出生後,每月有約相當一千港元的補助,一直補助到十八歲。生了小孩,母親有一年的有薪假期(原工資的八成),父親有一個月的全薪假期在家帶小孩做家務(挪威竟是四個月,挪威是女權國家);看病只付掛號費,治療和藥費由國家支付。失業了,頭一年領上年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一年後領失業救濟金,救濟金已相當於中等職員工資。
如果你交了一半的工資作為稅收,享有了這些最基本的福利,生活、受教育、醫療、失業救濟,都不成問題了,那還愁甚麼?還有一半工資是自己的,自己安排家庭生活,吃小灶飯。那還有甚麼問題。這可以說是相當高程度的「各得所需」了吧。
這裡說的北歐四國是芬蘭、瑞典、丹麥、挪威。這幾個國家都很安定。傳媒很少有這些國家的新聞(因為不少傳媒多只報壞事)。他們的社會制度已成社會共識。當然,有一點很重要,他們的生產力都已發達到社會整體富裕的地步。沒有這一點,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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