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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黃少鵬猝死案,心臟科專家出庭作供後離去。
【本報訊】熱愛跑步的警署警長黃少鵬,去年9月被同袍射傷後康復出院。相隔一個月,黃到灣仔練跑時突然昏迷,搶救8小時後猝死。死因裁判法庭昨日繼續聆訊,心臟專家指,黃長期患有高血壓,加上運動增加心臟負荷,結果急性心臟病發死,死因與槍傷無關。
運動增血塊 血管突阻塞
黃少鵬的家人一直指,是槍傷令黃身體變差,引致他死亡。但心臟專家陳漢鏵認為黃長期患有高血壓,又沒有定時食藥,導致冠狀動脈硬化,阻礙血液流通,加上他死前曾做運動,增加產生血塊的機會,令原本窄狹的血管突然阻塞,心臟病發而死。
法醫昨澄清 與槍傷無關
陳漢鏵又指,根據黃的冠狀動脈收窄情況,是長達5至10年造成,非短期形成,更與槍傷無關,因為兩者相隔約一個月,槍傷後黃身體狀況穩定,可見槍傷與死沒有直接和間接關係。
此外,政府法醫曾下結論,槍傷可能對黃的健康有影響,有機會引致死亡,法醫昨日澄清,當時並未完成結論,只是不排除可能性,其後總結死因與槍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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